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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大年/ 我不反对惩戒,但反对“惩戒权”

发布时间:2020-07-01  点击量:26774次  分享至

     我不反对惩戒,但反对“惩戒权”是四个理由——

一、“惩戒权”是教育权的天然部分,再授予“惩戒权”好比给修车师傅授予“拧螺丝权”。
惩戒从来就有——批评、面壁、罚站、罚抄作业、罚背书、罚扫厕所、罚跑步等等,所不同的是没有明目张胆地“停课”,而叫做“回家反思”。
如果再给那些逼学生吃屎,逼学生相互扇耳光的老师授予惩戒权,那他们该有多痛快!
有良心有责任的老师才有惩戒的智慧。如果不“授权”,我就“不好管”“不想管”“不敢管”的老师,其实不是老师。
给“惩戒”授“权”只是证明了教育自身的恐惧与空虚。
二、目前教育的问题不是“学生越来越难管”了,而是教学越来越无趣了,教材越来越无知了,教师越来越无良了,教育的本身越来越没有自知之明了。
有一次我在一所大学听学术报告,一同参加的近200名研究生几乎无一例外的都在埋头玩手机。当然,这些学霸都很好管,也没有谁会想到要对他们行使“惩戒权”。但是,他们在中小学所有的努力,都是为了今天可以肆无忌惮地玩手机?
三、“惩戒权”会让更多的学生被边缘化,也会让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长会走投无路。
比如,小A的父母都在城市打工,小A读住校,周末由爷爷奶奶看管(实际上爷爷奶奶也管不住)。学校如果对小A们实行“停课”的惩戒,那小A们将去向何方?学校如果对小A们实行“家长陪读”的惩戒,那谁来陪读?
目前,“问题少年”基本来自结构不健全、功能不健全的“问题家庭”。这些家庭,以离异家庭、重组家庭、农民工家庭为主。
“农民工问题”、“留守儿童问题”会由此加剧。
教育,不干净,但至少暂时还算安静。因为,人家的孩子还在我们手上。
四、有不少人之所以为“惩戒权”叫好,是以为“惩戒”行为有靠山了。
其实,“惩戒”与“体罚”的界限是很模糊的。“惩戒权”并不能规避“动手”带来的风险。相反,有恃无恐的“惩戒”会带来更大的隐患。到时候,家长与学校的矛盾会转化为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矛盾。






(作者 詹大年 昆明丑小鸭中学校长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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